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浙江大学 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管理制度的函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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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规划〔2019〕1082号

 

浙江大学,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为促进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可持续高质量运行,更好发挥支撑服务保障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浙江大学等方面共同商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共同发起成立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的复函》(发改办规划〔2016〕2841号)基础上,调整形成《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章程》《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组织机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