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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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工作模式

  1.企业自主评价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科技部服务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和精准服务,制定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优先支持纳入信息库的企业。

  ★评价指标

  1.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A、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B、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C、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D、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评价指标:

  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评价流程

  1.企业进行自主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自愿注册登记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进行公告;有异议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核实处理;

  4.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