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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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号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1年8月3日
附件: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