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 阅读:140次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9年第17期)
国资国企改革再一次密集吹响号角,其中包括地方国资“第一重镇”——上海,近日发布了《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要实现竞争类企业基本完成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这一目标时间明确(2022年前)、任务明确(上市)、范围明确(所有竞争类企业),符合当前国资国企改革阶段性特点,其最终目的,将不再像以往那样以融资(甚至解困)为主,而是更在于通过优化产权结构,促使国企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高自身盈利水平与竞争能力,从根本上保障国资保值增值。
按照一般经验,上市起码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升国企治理有效性:其一,国企上市后,能够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从而为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奠定基础;其二,国企上市后,能够引入新的投资者与外部监督,从而增强国企经营者改善企业绩效的压力;其三,国企上市后,国资管理者对经理层的选择与监督,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运用市场化标准进行运作;其四,国企上市后,可以通过特定的制度设计,促使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尽可能对称;其五,国企上市后,国有企业在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自主权可有所增强。
事实验证了上述逻辑。这方面最明显的例证是,自2003年以来,中国经济所有制结构变动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市场表现骤然呈现快速改善且持续扩张势头,而这种重大趋势性变化虽然不难溯源至多重因素,譬如相对有利于国企的金融资源配置以及地方政府支持等等,但问题是,这些外源性的红利在此前很长时间内亦同样存在(甚至倾斜度更高)。因此,在对前述趋势性变化做成因分析时,至少不应忽略国企自身治理有效性的提高。
那么上市在此过程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回头看可以发现:2003年作为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这一年起,除了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在各自经营领域重拾扩张势头外,另一个几乎与之同步的重大变化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标志的大型国企股份制改造与上市进程遽然加速;与此同时,股权分置改革使得以国企为主体的一大批上市公司,从根本上扭转了他们此前名实不符的上市公司身份。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上市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在实证层面推动了国企业绩显著提升。
在当前阶段,通过适度自我施压,进一步加速实现竞争类国企上市,是在对国企功能清晰界定与准确分类基础上,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有效抓手。依托这一抓手,同时再辅之以同样重要的市场秩序扩展,如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等,相信一路走来常抓不懈的国资国企改革,一定能在新的起点上,为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精彩的成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