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再提速扩容 力促有效投资 财政部详解专项债:用于交通等基建,优先考虑今冬明春可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阅读:43次

原标题:专项债再提速扩容 力促有效投资

  作为逆周期调节的重要举措,专项债提速扩容、精准加码稳投资补短板释放出明确信号。《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发行节奏方面,专项债将再提速:确保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提前下达2020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在资金投向方面,“资金跟着项目走”,专项债使用范围和可用作资本金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交通、能源、民生等重大项目,同时明确各省专项债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20%左右。业内指出,进度更快、范围更广、发力更精准,专项债拉动基建效应将更明显,预计四季度开始显现。

  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等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底以来,中央和国家层面多次就专项债做出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9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

  据财政部介绍,截至8月末,各地已安排使用新增债券22011亿元。其中,已安排使用新增专项债券15902亿元,约占同期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80%。已安排使用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科教文卫、农林水利等稳投资、补短板领域资金投入约占62%。

  对于提前下达明年部分新增额度的考虑,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财政部6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说,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下简称新增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许宏才表示,上半年我国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当前,要着眼补短板、惠民生、增后劲,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确保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督促各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对于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许宏才表示:“本次专项债券使用范围较原来有所扩大,主要是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项目和实际情况,扩大投资用于民生领域。”

  许宏才介绍说,根据向地方了解的项目准备情况,此次拟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其他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如准备充分、短期可形成实物工作量,也可以给予支持。不符合专项债券政策范围的无收益项目,应通过一般债券或财政资金给予支持。”(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