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站      阅读:464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6]6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环保部《关于在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环人事[2016]53号)精神,我省确定在娄底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向群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仲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尧臣  省环保厅厅长

  杨懿文  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

  成 员:童名让  省发改委副主任

  杨 薇  省科技厅副厅长

  傅莉娟  省司法厅副厅长

  郭秀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尹学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 斌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

  易继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甘明辉  省水利厅副厅长

  兰定国  省农委副主任

  柏方敏  省林业厅副厅长

  方亦兵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维杰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庆富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国样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谢志雄  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姚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试点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即行撤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