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391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6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市州发改委申报,相关省直部门审核,遴选出11所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拟上报国家争取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央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国家资金发挥实效,现对拟上报的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4月1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社会处 

  传真:0731-89990851 

  邮箱:hr2211@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邮编:410004 

  附件:湖南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2016年4月11日 

  附件:湖南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沅陵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实验综合楼;永顺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泸溪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保靖县民族中学实验楼;龙山县皇仓中学学生宿舍;古丈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花垣县民族中学教学楼;吉首市州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隆回县第九中学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和学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