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来源:湖南日报      阅读:273次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我省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二、考试方式、科目、范围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二)考试科目:

  1、专业阶段考试: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2、综合阶段考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三)考试范围:在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2016年《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2016年8月27日;专业阶段:2016年10月15日—16日。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中注协网站(www.cicpa.org.cn)进行网上报名,均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20:00。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专业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

  时间:3月31日—4月29日(每天8:00—20:00)

  (二)专业阶段照片采集和资格审核:

  1、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所在地市州注协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详见报名简章)进行现场采集。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材料,在市州注协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后,再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

  3、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31日(每天8:00—20:00)期间,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5、综合阶段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8日—24日期间,专业阶段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9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12日期间(每天8:00—20:00),分别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要求详见省注协网站(www.hnicpa.org)《报名简章》。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