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发展和改革系统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453次

 关于在全省发展和改革系统深化创建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 

  湘发改办〔2016〕207号 

各市州发改委,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发改厅〔2015〕2825号)的要求,省发改委、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发改系统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以下简称号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党组关于统筹融合业务党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系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激励全省发改系统青年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创新能力,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在状态、有激情地完成好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向社会各界展示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在全省发改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以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所在单位发展进步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基本标准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青年岗位能手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下(省级放宽至38周岁),有优良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理论知识,能够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考核指标,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企事业青年职工。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提高青年职工的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大批“品德优良、技术精湛、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创建对象 

  全省发改系统号手活动的创建评选范围,包括市州和县市区发改委(能源局)、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及其群团组织中的一线集体、窗口单位和个人。原则上,每市州、县市区发改单位至少分别有一个号手活动创建。 

  1、创建全省发改系统青年文明号。全省发改系统各级单位机关或所属单位所属科(处)室、服务窗口,各单位群团组织,各单位志愿者服务队。 

  2、申报全省发改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参与申报全省发展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的同志年龄不超过38周岁(申报国家级年龄35周岁以下)。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原则上要求为市级或县级青年岗位能手,非常优秀的青年人才也可推荐申报,要充分考虑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3、申报全省发改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对在全省发改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创造出全省发改系统范围内值得借鉴的经验,为全省发改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创新创效创优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包括群团组织),给予全省发改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对特别突出的组织管理部门,将推报为省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候选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州发改部门在3月底4月初前,县市区发改部门在4月底前,组织召开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任务,调动青年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后,全省发改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号手创建活动,注重收集保存创建活动的各项图文和视频资料。9月中上旬,各市州发改部门和省发改委机关团委,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本单位(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进行评选,9月底将评选的号手名单及主要事迹报省发改委。 

  (三)评选推荐阶段。10-11月,省发改委按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有关标准要求,对创建活动中特别优秀的,向上级部门推荐,参与更高层次的创建评选。 

  四、创建措施 

  创建集体及集体所在单位要树立“重在创建”的号手活动理念,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建立组织机构。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应组建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党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统筹推动创建活动,并提供人、财、物等基本保障。 

  (二)明确创建任务。结合发改工作大局,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内部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具体明晰的创建目标。以创建目标为引领,结合本系统创建标准,制定详细创建计划,保证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有力、机制健全、有序推进。 

  (三)丰富创建载体。根据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适应青年的需求特点,组织开展思想引领、岗位创优、服务示范、创新实践、文化建设等内涵丰富、有形有效的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应注重青年的广泛参与,调动青年的创造活力,激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内在动力。 

  (四)完善活动制度。以力保创建质量和创建实效为出发点,建立健全集体自查自评制度,构建畅通的社会监督反馈渠道,及时进行总结整改,持续推动工作创优。各单位应加强对号长和青年骨干的培养,以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对集体及其成员的激励机制。 

  (五)亮化品牌形象。将青年文明号“亮身份、亮承诺、亮监督”的工作机制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努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利用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办公窗口、官方网站、宣传阵地等,亮出青年文明号标识、对外创建承诺、社会监督方式等,依托线下和线上工作平台展示品牌形象、积极传播正能量。 

  五、组织管理 

  (一)省发改委同团省委成立省发改系统创建号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发改系统各级号手创建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直属机关党委(见附件)。 

  (二)发改系统号手创建分省、市(地)、县(区)三个级别。全省发改系统号手由省创建号手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命名,市州、县市区级发改系统号手由相应层级的发改部门会同同级共青团组织联合命名。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纳入团省委组织创建管理序列的全省发改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届时仍可经市州、县市区团组织推报,纳入共青团单独命名序列。自下一届次省号手评选工作起,全省发改系统号手的创建、考评、推报、管理等工作由省发改委归口负责组织实施。 

  (四)全省发改系统号手创建活动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省发改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号手创建活动由机关团委负责。下半年,省发改委和共青团省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选,对在青年文明号创建中特别突出的集体,将参照标准要求推报国家发改系统青年文明号、省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发改部门要在全省发改系统号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本地区同级共青团组织组建相应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创建工作的综合管理。当前应重点做好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创建领域、培育重点集体、制定工作规范等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迅速推进、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宣传。要面向基层进行广泛动员,通过专题会议、座谈研讨、培训观摩等方式,深化基层对号手创建活动内涵的认识,帮助基层掌握创建活动的要领。要利用多种传播手段,发掘和宣传号手典型事迹,提炼和推广号手先进经验,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充分激发基层争创的热情。 

  (三)加强过程管理。要完善创建活动管理机制,通过完善创建标准、加强培训指导、开展主题活动、健全监督措施等,促进基层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形成生动活泼局面。各级发改部门与各级地方团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推动各级壮大创建队伍、形成广泛覆盖、扩大交流平台。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省发改委 曾宇 电话:0731—89990865,QQ1607171622 

  团省委  谢丹 电话:0731—88776730 

  附件:全省发改系统创建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 

  附件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创建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山  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罗  懿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冯海燕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 

  成  员: 

  罗  宏  省发改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禹文  共青团湖南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李敏慧  省能源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罗  宏  省发改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卫锋  共青团湖南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成  员: 

  曾  宇  省发改委机关党委 

  谢  丹  共青团湖南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