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898次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 

  为加快推进养老、社会福利和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现将编报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建议方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建议方案要结合《关于编报“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衔接,未纳入“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项目建议方案。 

  (二)建议申报的项目必须为前期准备成熟,预计当年能够开工的项目。项目的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要求,原则上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对于享受西部待遇政策地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编报内容 

  (一)养老服务体系 

  1、建设内容。主要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后改造等方式, 

  一是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建设。二是支持建设医养结合设施,但不包括单独医疗或以医疗为主的医疗设施。三是支持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农村敬老院建设。四是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此外,每建设一所养老机构(不包括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支持配置基本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专业设备。原则上不再支持“十二五”期间已安排项目。 

  2、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原则上按附件1要求申报。 

  (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建设内容。主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一是建设一批县(市、区)级儿童福利设施。二是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资源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三是支持尚无设施的地级市建设1所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服务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含复员退役军人精神病院)。 

  2、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原则上按附件2要求申报。 

  (三)殡葬服务体系 

  1、建设内容。主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一是支持在火化区尚无公共殡仪馆的县(市、区)公共殡仪馆建设;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破落、设备陈旧的公共殡仪馆进行改扩建。二是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炉进行更新改造。三是支持在火化区尚无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县(市、区)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暂不支持安葬设施)。 

  2、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原则上按附件3要求申报。 

  三、遴选原则 

  (一)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各地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整合资源做好项目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倾斜,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支持,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和共享水平。 

  (二)严格标准,实用适用。申报项目应按类别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建标145-2010)、《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11-2008)等相关标准要求,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规模合理、符合需求。 

  (三)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做到中央投资计划一经下达,项目即能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要确保地方配套投入足额、按时到位,不留资金缺口。  

  (四)夯实基础,创新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公建民营”项目,鼓励申报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择各类专业化机构负责运营管理,但要确保设施公益性质。鼓励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开展PPP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发展改革、民政部门需按照本通知和有关通知要求,共同做好项目遴选工作,审核提出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 

  (二)项目建议方案需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编报。各地要确保上报项目与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上报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数据衔接一致。项目库相关操作按照发改办投资〔2015〕3277号文执行。 

  (三)各地请于3月8日前完成申报项目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的在线提交,同时一并将项目建议方案表EXCEL电子版(附件4、5、6)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3月10日前将2016年项目建议方案正式文件、项目可研批复、配套资金承诺函以及土地、规划等前期工作相关证明资料一并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附件: 

  1.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2.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3. 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4. ____市(州)2016年养老服务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 

  5. ____市(州)2016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 

  6. ____市(州)2016年殡葬服务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胡蓉晖,0731-89990851,hr2211@163.com ; 

  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王建刚,0731-84502260,156942940@qq.com 。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