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 专项行动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724次

 


关于征集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

专项行动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

为提升全省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助力制造强省建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一批有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的中小企业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报名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必须同时达到如下条件:

1、属于制造业领域中的中小企业。

2、今年有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计划。

3、具备信息化建设相应基础条件。

4、在本行业内应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征集程序

1、自愿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必须填写好需求信息表(附件1),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提交申请,并配合做好相关审查工作。

2、市州经信委组织县市区经信局开展企业需求申报与审查工作,并以市州为单位将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行文推荐上报我委。

3、我委对市州经信委推荐的企业及需求信息进一步审查,将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及需求信息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1、每个市州分配5个名额。市州经信委要严格筛选企业,加强企业资格审查、企业需求信息和基础条件核实。

2、已经参加过2016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不得推荐,2016年以来已经获得过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推荐。

3、今年没有实质性建设计划或基础条件不具备的企业不得推荐。

4、市州经信委4月20日之前将推荐文件上报我委,企业填报盖章的附件1、附件2作为推荐文件的附件同时上报(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附件2的电子文档)。

四、鼓励措施

1、为便于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市场化对接,通过征集并最后确定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名单将与2017年专项行动重点推荐服务机构名单、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同时公布。

2、鼓励企业选择重点推荐服务机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其他具备资质的优秀服务机构,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3、企业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后,我委组织市、县经信部门按照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企业纳入2018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照企业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董觉

联系方式:0731-88955537(兼传真),hnsmefzc@126.com   

 

附件:1.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项目建设需求信息表

       2.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企业

项目建设需求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项目建设需求信息表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盖章)

 

注册时间

             

企业住所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

 

 

生产经

营情况

2016年)

年末资产总额(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上缴税金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年末员工数(人)

资产负债率

%

信息人才数量(人)

全年信息化建设投入(万元)

 

 

 

 

 

 

 

 

建设目的

 

计划投入资金

万元

建设内容(在括号内填

研发设计管理:              □生产管理:                     □采购及库存管理: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办公自动化管理:   

营销管理:                  □电子商务-独立建站:            □电子商务-在主流电商平台开店:   

经营管理决策分析:          □其他方面建设:                                                                               

基础条件

(主要指已具备的人员、硬件、软件等方面条件,或已经开展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项目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单纯信息化服务外项目不属于建设内容。

附件2

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企业项目建设需求信息汇总表

推荐市州(盖章):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需求内容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