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阅读:1847次
湘经信节能〔2017〕139号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制造工程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湘制造强省〔2016〕3号),根据省经信委、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质监局《关于实施两型工业企业标准、开展两型工业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湘经信节能〔2017〕112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征集2017年湖南省两型工业企业认证计划。
自愿参加省两型工业企业认证的企业,对照《湖南省两型工业企业地方标准》(DB43/T 1229—2016)的有关要求,制定本企业创建工作方案(提纲详见附件1),于3月30日前向所在地市州经信委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提出创建申请。市州经信委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初审汇总,商当地两型工作机构和质监部门同意后,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单个企业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一式5份报送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经信委对市州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筛选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商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质监局确定创建企业名单,发布2017年湖南省两型工业企业认证计划,并组织列入计划的企业按照《关于实施两型工业企业标准、开展两型工业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湘经信节能〔2017〕112号)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开展两型工业企业培育和认证工作。
联系人:罗华锋
电 话:0731-88955373
邮 箱:sjmwzyc@163.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