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318次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资〔2017〕9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16年度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组织及工作要求

1.本次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科技金融处负责组织,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具体实施。

2.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以下简称“创投机构”)统计调查工作是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部门,安排相对固定的调查员,按要求对本区域创投机构数量、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加强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督促所属区域的创投机构做好统计填报工作,确保统计完整、全面、准确反映本区域创业投资发展情况。

3.各创投机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如实提供和填报统计数据及资料,按时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4.省科技厅将对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在科技厅网站上;对积极参加统计调查、且按要求完成数据资料提交的创投机构,将纳入相关科技金融政策的重点支持范围。

    二、调查统计对象

省内注册的主要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顾问)企业(机构)。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上报调查员信息(2月16日-2月24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确定调查工作责任部门及人员,填报《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附件1),于2017年2月24日前报送至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

2.上报创投机构名单(2月20日-315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已建用户(已系统注册)的创投机构(附件2)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并对新增的创投机构信息进行汇总,填报《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附件3),于2017年3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经审核后由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注册,并抄送相关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3.填报统计调查数据(220日-4月10日)

    已注册的创投机构使用其用户账号和密码“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www.ivcc.cn)”,按系统要求进行填报,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系统提交

4.审核(4月1日-4月25日)

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对各创投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审

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并于2017年4月2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科技金融处)

  联 系 人:陈海兵  向兵

联系电话:0731-88988883  

2. 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

  联  人:何娟  周利平

联系电话:0731-84586904(兼传真)  

电子邮箱:hnst-jljy@hnst.gov.cn

  

附件:

1.《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

2.《已建用户创投机构名单》

3.《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7


附件1 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docx
附件2 已建用户创投机构名单.docx

附件3 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