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来源:人事教育处      阅读:115次

湘工信人事〔2021〕298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合格标准及人数 
    2021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全省共311人合格。我省合格标准为50分,全省共220人合格。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人才人事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0〕14号)要求,我省脱贫县合格标准为45分,1人合格(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合格证明核发及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311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发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成绩证明2021-2025年度在全省范围内参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有效。考试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221人由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成绩证明仅能参加我省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考试资格审查在参评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时进行。 

    附件:1.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内)
          2.湖南省脱贫县名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