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二手车流通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7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阅读:437次

湘商建〔2017〕2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二手车流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通知》(商建字〔2016〕8号)和《湖南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通知》(湘商建〔2016〕25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省二手车流通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二手车流通便利化项目。现就申报2017年二手车流通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二手车市场信息化建设
    1、支持省二手车流通协会牵头制定全省二手车市场信息化建设规范及功能要求,统一全省二手车市场信息化建设及验收标准。
    2、按照“诚信湖南”大数据要求,支持大型二手车有形市场牵头建立全省二手车基础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市场通、企业通、交易数据通、金融服务通、诚信体系通,实现二手车市场交易要素的互联互通。
    3、支持二手车有形市场按照全省信息化建设规范,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生命周期的信息平台,重点支持加强商户诚信评价系统、金融体系、交易车辆出入库管理系统、信息及价格发布与查询系统、线上展示与交易系统等建设。
    以上项目根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补助。
    (二)二手车促销活动。支持各地二手车流通协会牵头组织开展二手车促销、政策宣传和诚信经营创建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扩大二手车交易规模。对已开展的活动根据实际支出予以适当补助。
    (三)加大二手车库存贷款的贴息补贴。鼓励具有一定规模、规范经营、讲诚信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向省内各大商业银行获取库存贷款,对因扩大库存规模向银行贷款超过300万元以上的诚信二手车经销企业,对其2016年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不高于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手车有形市场和二手车流通协会。
    2、具备良好的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没有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  
    3、 符合支持方向,2017年度拟建、在建的项目或拟开展的促销活动。
    (二)其它条件
    1、申报全省二手车基础大数据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省内大型二手车有形交易市场,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经营场地30000平米以上,经营户80家以上,摆展车辆2000台以上,有配套车管所、二手车拍卖机构及鉴定评估机构。
    2、申报二手车有形市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单位:经营场地15000平米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经营户50家以上,摆展车辆1000台以上,年交易车辆6000台以上。
    3、申报二手车促销活动项目,仅限于已成立5年以上的省、市州二手车流通协会进行申报。
    4、申报库存贷款贴息补贴项目的经销企业:注册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经营场地2000平米以上,摆展车辆100台以上,2016年度银行贷款300万元以上。
    三、 项目单位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
    1、登记注册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
    3、关于申报资料真实合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其他资料
    1、申报全省二手车市场信息化建设规范项目,需提供规范编制设计方案及详细预算。
    2、申报全省二手车基础大数据平台项目,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详细预算,经营场地规划面积平面图,经营户名单,配套车管所、二手车拍卖机构及鉴定评估机构的机构代码证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申报二手车市场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提供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及详细预算,经营场地规划平面图,经营户名单,以及2016年市场交易报表。 
    4、申报二手车促销活动项目,需提供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内容、参会参展人员、预期成效等)及详细预算。
    5、申报库存贷款的贴息补贴项目,需提供企业2016年度的车辆交易财务报表、场地租赁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到款财务证明及利息缴付凭证。
    四、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交申请报告,根据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省级行业协会直接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交申请报告,编制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
    (二)项目初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联合初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于2017年2月25日前联合行文,连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一式两份)。
    (三)专家评审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同相关专家对市州、省级行业协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
    (四)公示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在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2017年度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并根据年度资金预算规模,确定每个项目具体支持金额。
    五、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单位向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省级行业协会直接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出验收申请。
    (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验收组,按照全省二手车市场信息化建设规范及功能要求,结合申报方案,对省级二手车基础大数据平台和二手车市场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三)二手车促销活动结束后,项目单位对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成效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并抄送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将本文件传达给辖区内的二手车市场和行业协会,按照支持方向、申报条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的二手车市场和行业协会进行申报。
    (二)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对项目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三)各市州要从严控制申报项目数量,择优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推荐,并做好项目储备。每个项目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易石宏(0731-85281205)
    省财政厅外经处:朱菀琴(0731-85165323)

    附件:关于申报资料真实合法的承诺书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关于申报资料真实合法的承诺书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报湖南省2017年度二手车流通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我单位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