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446次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申报2017年种养结合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会同省农业委认真组织研究,确定申报原则,明确申报程序,组织项目申报。确定了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的计划任务分配方案。2016年12月22日,省发改委召开主任办公会审议,原则同意通过2个项目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一)项目要求及投资规模。国家通知明确,现有存栏规模达到30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改造后粪污能够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奶牛饲养要求使用全混合日粮技术(TMR),具有完整的养殖档案;没有检出布氏杆菌病、结核病阳性的奶牛,具有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各地不得再申报本专项已安排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央投资重点用于奶牛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以及饲草料基地建设、防疫、质量安全及生产设施改造等方面。 

  (二)补助标准。奶牛分存栏300—499头、500—999头、1000头以上三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存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存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130万元;存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170万元。 

  (三)申报程序。12月9日,我们会同省畜牧水产局计划财务处向各市州发改委、畜牧水产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17年种养结合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畜牧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奶牛规模化养殖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概算表,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级发改、畜牧部门;市级发改、畜牧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省里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编制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县级发改、畜牧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在当地政务网站上对拟申报项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可边公示边申报)。 

  (四)申报情况。经市州审核汇总,全省共申报了3个奶牛规模养殖场项目。经会同省畜牧水产局审核,其中常德市申报的1个项目属于2012年已安排中央投资的项目,不予上报。符合条件并向国家申报的项目2个(详见附件)。 

  二、关于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一)试点申报要求。国家通知明确,在畜牧养殖量大,同时粮食或园艺作物种植面积较大的县,按照“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的原则,根据土地承载能力,以县域为单元进行种养平衡分析,合理确定种植和养殖规模,以种养业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实现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为目标(试点县范围内年出栏畜禽折合标准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100%),探索县域种养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县域种养业协调发展和农业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1)申报县年出栏畜禽折合标准猪100万头以上(扣除该县禁养区养殖量,以2015年统计部门数据为准)。(2)申报县农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20万亩。 

  2、优先条件。(1)当地县级政府近年出台了相关养殖业扶持政策的县(市、区); (2)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大,年出栏肉牛肉羊折合标准猪量占全县年出栏畜禽折合标准猪量的比重在15%以上,大型龙头养殖企业带动作用强的县(市、区)。(3)畜牧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县(市、区);(4)承接畜禽养殖产业转移、废弃物处理压力较大的县(市、区);(5)具有种养结合、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成功模式的县(市、区)。 

  国家通知明确,目前承担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等中央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县市区,不得申报此次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三)扶持政策 

  1、补助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文件,畜牧养殖大县每年安排中央资金1500-3000万元,根据改造任务、建设效果及项目管理情况可连续3-4年滚动支持,中央资金累计投入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2、扶持主体。重点支持养殖龙头企业和通过入股合作、托管租赁、能人收购等方式实现整合与转型升级的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兼顾专业化畜禽粪便和秸秆处理利用企业及产业关联度高的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承担单位须为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登记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申请中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申报程序 

  1、12月9日,我们会同省畜牧水产局计划财务处向各市州发改委、畜牧水产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17年种养结合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发改委会同市农业委(畜牧水产局)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原则上选择不超过1个条件符合、前期工作充分、工作积极性高、保障措施有力的县(市、区)作为项目申报县(市、区)。 

  2、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整县推进的总体建设思路、建设任务、建设目标,并细化分解到各年度,落实具体的扶持主体及相应的建设模式、建设内容、资金测算、进度安排等内容。 

  (五)项目筛选。截至12月19日,全省除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外,共10个市各申报试点县项目1个。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安排我省2个试点县的要求,12月20日,我委会同省畜牧水产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市州申报的10个县(市、区)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评审打分,10个申报县市区得分如下:邵阳县91.4分、安化县89.4分、石门县87.8分、道县87分、浏阳市84分、新化县83.2分、湘潭县79.8分、平江县79.4分、桂阳县76分、常宁市64分。 

  为确保公平公正,拟将邵阳县、安化县作为我省试点县上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 

  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分配情况和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2日—12月26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改委、省农业委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改委农经处,邮箱hnfgwnjc@126.com,   

  通讯地址 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农经处(邮编410004)   

  附件:湖南省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 



附件: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投资建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