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边贸市场促进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阅读:470次

各有关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快我省省际边境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改变当地流通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助力新一轮开发开放,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自2015年开始连续三年实施边贸市场促进工程行动计划。现就做好2017年度边贸市场促进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7年度边贸市场促进工程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
1、边境县市区与外省接壤的乡镇集贸市场(含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2、专业批发市场项目;
3、具有一定产业基础、较大规模的优势特色产品展示销售、冷链仓储和物流配送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单位为湖南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和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
2、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或者已经办理好相关手续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前期手续齐全。
3、2015年以来已经获得边贸市场资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标准为不超过投资总额的30%,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可放宽到50%。(属于商住两用的项目,只申报商业部分的投资额。)
四、项目申报数量和程序
1、各有关市州及边境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突出重点择优报送项目,每个边境县市区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两个。考虑到省重点工程涔天河水库移民搬迁安置需要,江华县可申报3个项目,其中水库移民安置的乡镇申报项目不少于1个。
2、各项目单位将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项目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3、省财政直管县市的边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所属地区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把关,于2016年12月20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并抄报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4、非省财政直管县市的边境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向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上报项目。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上报项目进行收集、评审,并对所属地区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把关,于2016年12月20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五、项目评审和资金拨付程序
1、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突出重点、择优补助的原则,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17年度边贸市场促进工程资金支持项目,并确定每个项目具体支持额度。
2、省财政厅将项目支持资金拨付到各有关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收到项目资金以后,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齐全的,一次性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对已取得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证书或文件,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预先拨付30%的资金到项目单位,余下70%的资金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可以后一次性拨付给项目单位。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市州或省财政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申请报告;
(二)项目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所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
3、项目建设条件证明材料;
4、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具体内容要求及格式见附件一。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附件内容顺序装订成项目申报书。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严格审核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切实做好边贸市场促进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及验收工作。
2、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向所在市州或省财政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州或省财政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组织验收,对每个项目出具验收结论,并将验收报告和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严禁虚报、骗取、挪用、私分财政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并取消项目单位三年内申报财政资金的资格。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陈戈琳 电话:0731-82289510
省财政厅外经处 朱菀琴 电话:0731-85165323 

附件:1、项目申报书目录
2、湖南省边贸市场促进工程省际边境县市区名单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5日 ? ?







附件1

项目申报书目录

第一章 项目单位概况

一、单位简介

(一)概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

(二)获得荣誉情况。

二、企业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业务;

(二)近三年经营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第二章 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申报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属于商住两用的综合类项目,只需要申报商业部份的建设内容、建筑面积、投资规模。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三、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资金落实情况。

四、项目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

五、项目设计图、施工现场图片等。

第三章 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一、立项:已于**年**月**日取得****发改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手续,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二、土地:已于**年**月**日取得****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证(或土地预审意见)(文号:****),提供土地证或土地预审文件复印件;属于租赁用地的,还要提供土地租赁合同。

三、规划许可:已于**年**月**日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四、施工许可:已于**年**月**日取得****建设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文号:****),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样本)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报湖南省边贸市场促进工程项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我单位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附件2

湖南省边贸市场促进工程省际边境县市区名单

38个)

长沙市:浏阳市

株洲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

邵阳市:城步县、新宁县

岳阳市:君山区、云溪区、华容县、岳阳县、临湘市、平江县

常德市:安乡县、澧县、石门县

张家界市:桑植县

益阳市:南县

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临武县、宜章县

永州市:蓝山县、江华县、江永县、东安县、零陵区、道县

怀化市:会同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靖州县、通道县

湘西自治州: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