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205次

湘发改投资〔2021〕253号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21年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结合各地申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计划,我们编制了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现将该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下达奖补资金9994万元。其中,安排后续扶持产业配套试点示范项目奖补资金 3236万元,支持15个项目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产业配套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安排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奖补资金 4133万元,支持347个易地扶贫搬迁户参与度高,带动脱贫效益较好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安排就业扶持奖补资金2515万元,重点工作项目110万元。

    二、切实做好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各市、州要切实加强计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建设及后续帮扶任务。各县(市、区)在收到计划15个工作日内,将下达的产业项目建设、劳务培训、搬迁群众就业、劳务报酬发放等任务落实到项目业主及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调整项目及资金计划,如确需调整,必须将调整文件报我委备案。各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对本批计划下达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帮扶试点工作。15个后续扶持产业配套试点示范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试点任务。本计划下达后,所有项目要立即开工建设,今年12月底前要完成项目建设和后续帮扶任务。同时要尽快组织持股村集体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相关入股及分红协议,固定分红利率要达到4%以上。确保村集体股权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配套产业试点示范、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产业配套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就业奖补项目都要组织验收,核实项目建设及各项帮扶任务完成情况,项目通过验收且落实各项帮扶任务后才可拨付奖补资金。就业扶持奖补资金必须核实经营主体将工资发放至建档立卡搬迁户工资卡后才可拨付。

       

    附件:1、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计划汇总表

              2、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配套试点示范项目奖补资金计划表

              3、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项目奖补资金计划表

              4、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奖补资金计划表

              5、2021年省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