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234次

岳阳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公用码头工程的请示》(岳新富〔2021〕12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三条,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内河水运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有关规划,符合《岳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不占用陆域土地。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新华联 富润石油化工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核准行业意见的函》(湘交函〔2021〕53号)、《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的请示》(岳发改〔2020〕534 号)。

       三、核准内容

       1、本项目于2016年完成2个3000吨级液体泊位建设,由于未批先建,2017年岳阳市地方海事管理部门以陆港所处罚决定〔2017〕001号,给予行政处罚并禁止新建码头运行。2018年,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二次会议纪要》(湘府阅〔2018〕33号)明确,对本项目2个3000吨级液体泊位进行提质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按照省,市政府部署完成了提质改造任务。

       2、为有效利用长江优良航运条件,积极支持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岳阳港综合性港口功能,提高云溪港区石油化工品通过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运输成本,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并提质改造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公用码头工程是必要的。

       项目代码:2103-430000-04-05-774409。

       项目单位为:岳阳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镇,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218.4公里处右岸。

       4、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同意本项目提质改造建设2个3000吨级泊位(1个液体化工品泊位、1个成品油泊位),使用长江岸线265米(岸线使用规模以交通运输部批复为准),设计年吞吐量为137万吨。码头水工部分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主要由趸船、钢引桥、栈桥等组成。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

       5、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495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6、招投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鉴于本项目属于民营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招标方式。

       7、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项目应依法取得应急、消防等部门相关意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和环境,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防洪、通航等方面的论证,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文件。码头使用港口深水岸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10、请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