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新增涧山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374次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湖南省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新增涧山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湘乡发改〔2020〕7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批〈湖南省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新增涧山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湘高速建〔2021〕34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20〕62号、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000114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湘乡市交通运输条件,完善区域路网,增强益娄高速公路辐射带动能力,缓解邻近互通交通压力,推动湘乡市西部镇区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同意新增建设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涧山互通工程。

       项目代码为:2020-430381-48-01-019810。

       二、本项目设置在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K81+856.42- K82+840.36路段附近,北距岐山枢纽互通约8公里,南距娄底经开区互通约12公里。

       三、本项目采用单喇叭建设方案,与湘乡市壶天镇X045县道相接,项目涉及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主线约0.9830公里,建设匝道总长约1.5公里。同步建设连接线约0.52公里、4进4出匝道收费站1处和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四、本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单车道路基宽度8.5米,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5.5米;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五、本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项目管养按照有关协议执行。

       六、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30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由湘乡市和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承担50%。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工程地质,深化互通方案比选论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检验互通前后段运行速度的协调性。

       (二)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要与公安、路政等相关单位共同制定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项目建设期间益娄高速公路通行顺畅、安全。

       (三)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2年(自开工之日起)。

       十、请你们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签订好具体建设协议,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十一、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