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8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881次
湘经信科技[2016]574号
各市州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大对技术创新成果宣传和推广,营造技术创新良好氛围,我委决定征集2016年度全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全省工业企业(含中央在湘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所取得,属于《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发展的12大重点产业(具体见附件),对于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
二、推荐条件
凡是在2016年完成的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重大创新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l、技术创新突出: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行业)主导技术和产品,解决了产业(行业)发展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水平属于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成果可直接为转化为生产力,取得的经济效益在5000万元以上或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3、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技术创新成果突出,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辐射和扩散能力,能有效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征集办法
各市州经信委要认真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做好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的征集工作,切实把能代表本地区制造业技术创新最高水平和较大产业规模推动作用的技术创新成果推荐上来。各市州在广泛征集、筛选、初评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上报成果并填写《2016年湖南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推荐表》,并于12月9日前将《推荐表》及附件纸质材料一份(含电子版)报省经信委科技处。对入选的标志性成果,省经信委将颁发标志性成果证书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发布、推介、宣传。
联系人:李瑞 电话(传真)0731-88955378
邮 箱:kjcyx123@163.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