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515次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纪律要求,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营造良好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申明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禁令

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严格执行“十项禁令”,即: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六大纪律”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要切实加强部署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节日期间多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厅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发现有违纪违规事实或问题线索的要及时上报。对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特别是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绝不姑息迁就,严防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同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等部门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大纪律”系列学习教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等活动和工作,在“两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驻厅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88988821、88988820。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