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437次
根据《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共同会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拟对以下项目(名单见附件)给予支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4月15日-21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政策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举报,单位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电话: 省环保厅规划财务与国际合作处:0731-85698061;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0731-85165150。
附件: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