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来源: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      阅读:4115次

原标题: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州经信委、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经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渠道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助保贷”、应急转贷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平台。
  二、支持额度和方式
  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方式为业务补助。综合考虑项目单位的融资规模、融资模式创新性、风险可控性、服务中小微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满意度等因素,按照规定期间内累计服务业务支出和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给予业务补助。
  三、申报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和纳税记录;
  2、开展的融资服务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经营风险可控;
  3、具有开展相关融资服务的场地、设施和专业人才,融资服务业绩突出,能提供融资金额、融资服务支出等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
  4、累计服务业务支出和融资额的计算时间段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5、2017年度该项目(业务)未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市州(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州经信委、财政局。省直单位申报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2、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登录《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网址: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和《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填报相关项目信息,在项目申报附件上传处上传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当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纸质项目资料。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网上报送资料、纸质项目资料同时进行审核上报。
  3、资料要求。(1)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模板(见附件1)编制申报资料,要求内容准确完整,相关扫描件、复印件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2)在线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尽可能以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形式(DOC、PDF或WPS格式)上传。
  4、上报文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超过时限不予受理。各地经信、财政部门在截止日期前联合行文推荐所辖地区项目(包括附件2项目汇总表),1式2份,分别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纸质项目资料1式2份报省经信委。附件2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hnsmefwc@163.com。
  五、联系人及方式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联系人:孙丹
  联系电话:0731-88955536,电子邮箱:hnsmefwc@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金融与债务处  联系人:陈莉
  联系电话:0731-85165321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附件1: 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017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类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