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来源:财 政 部      阅读:173次

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24号


卫生健康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医院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财 政 部


  2018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1.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关键字: 会计
文号:
文件字号: 财会〔2018〕2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