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来源:社发处      阅读:189次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探索落实党的十九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有关部署,加快节能与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低碳产业发展,科技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征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18〕40号)。为配合科技部编制好第三批《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现面向全省征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

  一、征集条件

  1、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节能或减少碳排放效果明显,可进行市场化推广。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2、行业技术普及率小于10%,具有较大市场应用前景。

  3、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5、尚未被已发布的相关国家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目录收录。

  二、申报方式

  1、各市州的技术成果,经市州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直管县市的申报单位,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

  2、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的技术成果,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3、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推荐函(格式见附件2),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

  4、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

  三、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经签字盖章后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湖南省水资源研究和利用合作中心,一式二份。申报书电子版要求为word版,以“技术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四、联系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确定该项工作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联系人回执(附件3)传真至湖南省水资源研究和利用合作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1110室 湖南省水资源研究和利用合作中心

  邮 箱:304379568@qq.com

  联系人:宋扬 0731-88988706

  湖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徐峥勇 0731-88988881

 

  附件:1、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

     2、推荐函(格式)

     3、联系人回执(格式)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doc
附件2:推荐函(格式).doc

附件3:联系人回执(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