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444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湘办发〔2017〕29号文件),我厅下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贫困地区产业园入驻企业标准厂房租赁补贴的通知》(湘财建函〔2017〕64号),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市县上报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本次共有20个贫困县21个产业园的159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共申请补贴资金2448.03万元。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有10个贫困县41家企业,初步核定补贴金额为525.53万元。
现将初步审核意见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3月9日至3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省财政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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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市州、贫困县、产业园申报租金补贴初审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3月8日
附件:各市州、贫困县、产业园申报租金补贴初审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