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报送2018年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519次

各市州发改委:

  根据国家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年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申请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必须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落实建设资金,且已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是独立法人。 

  2、申报项目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统一代码并完成相关审批,由市级发改部门向省发改委上报资金申请报告。不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不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能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3、资金申请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及工期安排等相关内容,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原件)。同时,须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要求, 

  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形成电子数据一并上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严格把关。并于10月25日前将资金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处。 

  联系人:桂 源  89991050   18570010162 

  谢海庆 89991053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