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来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312次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郴电国际、新华供电、湖南省机场集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我省电能替代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湖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