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1055次
现对给予湖南省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补资金的省外产车辆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省推广办)和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如下:
省推广办 电话0731-88955531(兼传真)
省财政厅 电话0731-85165036,传真0731-85165299
监督电话0731-88955382(省纪委驻省经信委纪检组)
附表:给予我省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补资金的省外产车辆情况表
省推广办 省财政厅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