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多措并举治理“地沟油” 保障餐桌安全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阅读:217次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通过加强源头治理,追溯废弃物流向,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等系列举措,保障百姓餐桌安全。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但“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问题仍时有发生。


  为加强对“地沟油”的治理,《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并建立长效机制,合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意见》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明确,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为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意见》明确,总结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推动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兴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有分析人士表示,从《意见》来看,我国治理“地沟油”,将疏堵并重。一方面是继续打击“地沟油”非法产业链,强化源头防范和监管执法;另一方面是大力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让“地沟油”走向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