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税式支出”支持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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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通化市税务、国库和银行部门在做好税款征收入库、保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税收政策与金融业务的有效结合,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搭建“银税互动”平台等措施,加大企业融资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体制原因,目前域内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相对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此,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充分发挥央行国库作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结合点的优势,就“税、库、银”三方依托“税式支出”联合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力图寻求一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渠道,以达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


  可行性


  “税式支出”是指国家在制定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税法中对正常的税制结构有目的、有意识地规定一些背离条款,造成对一些特定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税收优惠,以起到税收激励或税收照顾的作用。基于这些对正常税制结构的背离条款所导致的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放弃或让与,就构成财政上的“税式支出”。在与“税式支出”相关的减(免)、退税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于享受国家减(免)、退税优惠政策的先征后退企业来说,其减(免)、退税收入可以视为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可靠的收入来源,这就为企业以该收入作为担保并获得银行的融资提供了可能。且随着国家支持实体经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未来相关的预期收入规模必将持续扩大。在这一背景下,探索开发出一种以“税式支出”作为融资担保的金融产品,并以此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可能。


  “税式支出”融资业务,未来发展有前景。从“税式支出”结构上看,“税式支出”融资主体与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相契合,符合国家号召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项目和方向。目前减(免)、退税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发展等行业,而这些行业正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领域,所以以“税式支出”作为担保进行融资,更能够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引导作用。随着国家鼓励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等相关政策的扩大和深化,减(免)、退税融资主体会不断丰富,可作为融资担保的金额也会越来越大,开展“税式支出”融资业务,更有利于发挥金融行业助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作用,发展前景广阔。


  建议


  (一)做好“税式支出”融资产品流程设计。建立税务、国库、银行、企业四方联动机制和战略伙伴关系,实现信息共享。完善“税式支出”融资审批流程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通过签订“税式支出”融资业务四方合作协议,明确税、库、银、企各方在“税式支出”融资业务中的责任义务。


  首先,税务部门通过加强退税政策的培训与宣传,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政策落地。在获得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及时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商业银行提供融资企业的减(免)、退税相关信息,为企业“税式支出”融资把关定向。其次,人民银行通过建章健制和流程再造,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通过搭建税、库、银、企对接平台,制定“税式支出”融资业务实施办法及四方协议,优化操作流程,压缩减(免)、退税资金在国库部门的办理时限,将企业减(免)、退库资金直接汇划到企业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税式支出”融资贷款账户,做到零在途,达到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障银行融资安全的目的。再次,商业银行通过完善和优化审贷流程,满足融资企业资金需求。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税式支出”融资业务工作流程,缩短放贷时间,降低利率水平,积极为企业经济发展注入资金,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尽量让利小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丰富“税式支出”融资产品内涵。一方面应设计“税式支出”融资业务的不同产品和期限,全方位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一是设计多种类的“税式支出”融资产品。针对不同的“税式支出”融资类型,设计“免税贷”、“退税贷”等金融产品,细化融资规模及投资取向,确保银行贷款有针对性的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二是设计不同期限的“税式支出”融资产品。依据退税资金到账时间的长短,设计期限不同的贷款品种。对于半月之内就能到账的“即征即退”类型的退税资金,可以设计成短期贷款,解决企业的临时资金需求;对于退税期限不固定的“先征后退”类型的退税资金,可以设计成一年以上的长期贷款,解决企业长期资金需求。


  另一方面应发挥“税式支出”融资业务的靶向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发挥金融资本的引导作用。由于“税式支出”融资主体与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产业深度融合,都是倾向于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健康成长等方面,因此大力发展“税式支出”融资业务,能更加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引导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提高贷款授信比例与让渡。由于“税式支出”融资业务有退税资金预期做保障,几乎没有还贷风险,那么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可适当调高授信比例,在利率方面适度让利于企业,使之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贷款品种,实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打造“税式支出”融资业务品牌。充分利用“税式支出”融资业务易复制、易推广的特性,以及“税式支出”融资产品安全性强、贷款期限灵活、操作流程简便宜行等优势,加大对“税式支出”融资业务创新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打造“税式支出”融资业务品牌,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此项融资业务,鼓励有需要的小微企业充分利用这种融资方式,解决中短期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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