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5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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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5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公告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2号)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原始资料、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项目、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贸易方式、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和实施海关单项统计的货物(见附件1—5)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一

  

  2.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二

  

  3.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三

  

  4.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四

  

  5.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五

  

  海关总署


  2018年9月30日


关键字:统计
文号:
文件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5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