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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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民航科技奖评奖制度、推动民航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结合中国航协发〔2018〕65号《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国航协开展民航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现将申报2018年度民航科技成果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航科技成果评价申报受理时间


  2018年9月15日-10月25日期间为科技成果评价申报受理期。


  二、评价要求


  1.请按中国航协发〔2018〕65号《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在中国航协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中国航协民航科技成果评价所需材料清单》和《中国航协民航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2.2018年9月15日-10月25日为评价材料接收期,并集中评审。要求评审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请邮寄至:中国航协科教文委,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7号826室,邮编:100010,电话:010-50959719。快递请注明科技成果评价字样;电子材料发送到cata_kjpj@163.com,并注明xx单位xx项目评价字样。


  3.中国航协民航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及科技成果评价所需材料可以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官网www.cata.org.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4.民航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中国航协科技教育文化委员会负责,评价申报联系人:


  田 慧电话:010-50959719


  陈云琳电话:010-50959716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18年9月14日


关键字:民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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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