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发〔2014〕7号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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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R-2014-00012

 

 

双政发〔20147

 

双峰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新区管理处,县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我县在经济转型升级中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3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完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格局。建立对乡镇(含经开新区,下同)和县直相关部门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质量提升。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依照职责职能分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和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将政府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构建产品质量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二、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要督促广大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从产品生产到消费,构建全环节责任追溯链条。生产的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如企业没有检验能力,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开展出厂检验。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全程岗位责任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首席质量官、质量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履责报告、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及时主动召回缺陷产品,认真处理消费投诉。

三、突出产品质量监督重点。我县质量监督的重点产品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资产品,农机机电产品,成品鞋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家电产品,燃油燃气,汽车配件,水泥及预制构件、墙体砖、人造板、钢筋、混凝土等建材产品,烟花鞭炮产品和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其它产品。

四、严格推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关口前移,严进严出。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对恶意违法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依法从严处理。

五、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产品安全风险分类、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的情况,对不同的产品与企业实行差别化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将更多影响国计民生、涉及健康安全、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纳入检查范围。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和后处理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定期在媒体上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产品视为不合格,依法予以公告,生产者和销售者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依法追究责任。

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专项整治,严查彻办大案要案,进一步优化我县市场环境、消费环境和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重要消费品监管,突出产品安全性能监管,对恶意制假售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依法惩处到位,起到震慑作用,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案件涉嫌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危害性较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信息公开。

七、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和防控体系。加快建立乡镇联系机制,并将工作情况列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质量监督工作,成立工作机构,设置专门联络员,在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基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八、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各职能部门必须加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息记录,积极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大力宣传守信企业,定期发布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快推行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资金扶持、贷款担保、项目申报、名牌产品审评等活动中对质量诚信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进行严格限制。

九、大力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围绕食品、药品、农产品、重点工业产品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完善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支持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子,坚持扶优扶强,引导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和中国驰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等,大力宣传推广双峰名优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质量产品。

十、建立社会监督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12365” “12315”“12312”“12316”“12331”等申诉、举报热线作用,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完善和落实打假举报奖励的政策和措施。完善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发挥社会保险机构救助与监督双重作用。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倡导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行动。

十一、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围绕支持传统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保障重点民生产品安全,继续加强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基础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在我县打造一个设备配置优化、地方特色明显、服务领域宽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检验检测综合平台。

十二、加大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政府和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揭露、曝光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质量月”“食品安全周”“3·15”等大型社会质量活动,在企业中广泛开展QC小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质量普法宣讲进村入社区行动和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建立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

十三、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质量强县政策体系,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力量。建立产品质量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突发事件处置、专项整治、质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等质量监督工作经费,重点保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执法打假办案等资金投入,同时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方面的政策扶持。

 

 

双峰县人民政府

                                  201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