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旅游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建议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527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工作安排,经市(州)申报,商相关职能部门,旅游专项拟上报三个专项:红色旅游、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保护和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其中:红色旅游有炎陵红军标语博物馆二期工程、毛泽东故居韶峰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衡东县罗荣恒故居纪念馆第二期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桂东县“三大纪律 六项注意”颁布旧址红色旅游景区、雷锋纪念馆、桑植“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保护有常德会战阵亡将士纪念公墓建设、飞虎队纪念馆、湘西会战阵亡将士陵园3个项目;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拟采取“一次安排、整县推进”的方式,以县为单位打捆,实施整县推进,拟上报凤凰县(9个)、通道县(9个)、慈利县(6个)、城步县(9个)、宜章县(6个),共39个村。以上项目均符合国家规划,资料齐全,具备开工条件,拟上报国家争取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央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确保国家资金发挥实效,现对拟上报的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4日-1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社会处 

  电话(传真):0731-8999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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