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政策调整:最低缴存比例降至5% 可实现汇缴业务“零跑腿”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日       来源:华声在线      阅读:38次

  华声在线7月26日讯(记者 邓拓平)今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缴存单位可实现汇缴业务“零跑腿”。

  根据《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缴存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通知》还明确,将开通缴存单位汇缴资金托收业务,缴存单位、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托收协议后,缴存单位可指定银行账户,由市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自动完成每月公积金汇缴的划扣,无需每月再进行汇缴操作,实现汇缴业务“零跑腿”。

  此外,将取消纳税凭证等证明资料,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超过5000元以上(含)不再提供纳税凭证。其月缴存额由本人自行申报,最高不超过1200元,最低不得低于每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年审文件公布的月最低缴存额。

  《通知》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原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规定执行。

  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