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0日       来源: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阅读:58次

各有关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将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组建期满未验收的重点实验室(含培育基地)和工程中心,其中重点实验室(含培育基地)29个,工程中心34个(详见附件)。

  二、验收内容

  主要验收实验研发场地、仪器设备、中试条件(仅指工程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科研能力与成果转化目标完成情况,依托单位支持与平台运行管理情况,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等。

  三、验收依据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组建计划合同书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现场会议综合验收的方式进行,对支持经费100万以上(含)的平台提前进行财务核查。

  基础研究处具体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具体实施,省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负责财务核查。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的重点实验室,由所在单位的财务或审计部门出具内审报告,其他依托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五、验收安排

  1、系统填报和真实性审查。9月20日前,依托单位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填写验收申请表。9月27日前,推荐单位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对验收申请表进行集中在线审查。

  报送信息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9月27日前,依托单位需向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提交验收申请表、组建计划合同书和相关附件证明书面材料各2份。

  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表的,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不再开展后续验收。

  六、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1.验收通过。

  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按期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

  2.验收不通过。

  1)未完成合同规定任务;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

  4)财务核查不通过的。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0731-88988730

  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31-88988864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731-88988716

  附件:1.2019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含培育基地)验收名单

     2.2019年度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