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来源:- 阅读:117次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娄底市互联网+政务服务
“五办五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娄底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娄底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只跑一次”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创新和审批提速增效,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五办”(即:百个事项“一次办”、企业开办“一日办”、产业项目“帮代办”、百姓事项“门口办”、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五公开”(即:部门权力事项全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时限全公开、事项办理状态全公开、效能督查全公开及办事服务评价全公开)。到2019年底,实现自然人事项“一次办、一日办、门口办、网上办”,产业项目“帮代办”;到2020年底,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覆盖,不断提高民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落实力。
二、全面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基础
2019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到村(社区)全覆盖;2020年底,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一)加快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加快完善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统一物流、统一支付和安全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体系。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数据库。
(二)全面完成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统一标准和对接工作要求,全面接入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一网通办”。2019年5月底,市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试运行,6月底全面上线试运行,确保9月底正式上线。
(三)建设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019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的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上线运行;11月30日前,完成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进入全省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实现平台数据省市互联融通。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12345热线对接联通。打造12345热线政务服务客服号。2019年底,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12345热线平台的整合联通、数据实时共享,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投诉、反馈,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
三、着力推进“五办”
(一)百个事项“一次办”
围绕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到2019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梳理目录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梳理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百个事项实施清单;为“一件事”编制一套服务指南和一张材料表单,实现“一张表单、一次办好”。
2. 再造流程。认真梳理“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环节,按照“四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依法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由牵头部门负责整合梳理联办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组织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踏勘、专家会审等;各审批部门负责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
3. 积极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家和省取消、下放、调整事项。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涉及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进驻乡镇(街道)实体大厅;涉及法人或专业性较强的政务服务事项分类进驻市、县级实体大厅。
4. 实行一窗受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受理百个事项“一次办”;审批结果可免费提供邮寄送达服务。
5. 修订完善政务标准化体系并实施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
(二)企业开办“一日办”
2019年9月底,实现全市企业开办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全流程一个工作日办结。
1.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开设企业开办专窗,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并联办理。
2. “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将企业开办事项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实行“一表申报、一套通办”机制。依托企业全程电子化平台,通过网上实名认证,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用”。
(三)产业项目“帮代办”
2019年6月底,实现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产业项目“帮代办”服务工作。
1. 建立完善帮代办制度。明确帮代办范围、流程以及帮代办人员职责。
2. 设置帮代办专窗。在各级服务中心设置帮代办专窗,指定专人负责。
(四)百姓事项“门口办”
到2019年底,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到村(社区)全覆盖。到2020年底,通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投放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实现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1.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完善设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综合服务窗口,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提升基层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
2. 投放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梳理自助终端办理事项,研发和升级自助服务功能,提高自助终端实用性。引导银行机构结合政务服务,提升移动支付便民服务水平。到2019年底,实现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投放率均达到100%,有条件的社区适当投放;到2020年底,实现社区便民服务点投放全覆盖,有条件的村适当投放。
3. 实行村级免费代办。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公布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明确一名村定补干部落实。
(五)高频事项“一网通办”
2019年7月1日前,开发启用政务移动APP,实现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到2020年底,实现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一网通办”。
1. 实现部门数据互联共享。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务服务系统,加强系统支撑要素建设,健全共享数据权责及互认机制,实现部门政务数据的共享、留痕和可追溯。通过迭代升级,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2.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目录清单。对标《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和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制定《娄底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目录清单》。
3. 加快政务移动APP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务移动APP。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平台的集成融合,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
四、全面实施“五公开”
(一)部门权力事项全公开。建立健全部门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调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及时公开。
(二)办事服务流程时限全公开。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行全面公开。
(三)事项办理状态全公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移动APP和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过程公开,实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经办部门和岗位等信息,实现办理过程全透明。
(四)效能督查全公开。建立政务服务效能督查制度,通过电子监察、明察暗访、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
(五)办事服务评价全公开。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邀请社会监督员开展督查、体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政务服务大比武活动,由办事企业群众来评判服务绩效,公开评价结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人员、经费保障;要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在2019年5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链。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准确解读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政府公信力。
(三)开展体验式办理。组织社会监督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五办”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重点围绕服务事项的覆盖度、服务流程的便捷度、服务方式的完备度、办事指南的精准度等方面,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其中的“堵点”和痛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打通“中梗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强化考核监督。要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为主要内容,建立考核体系,纳入市政府当年度真抓实干激励奖励范围,并强化督查督办;综合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电子监察、现场和在线评价等多种方式以及体验办理结果对“五办五公开”定期开展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由企业群众监督评判改革成效和工作成效。
附件:娄底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工作任务倒排表
娄政办发〔2019〕8号
附件:娄底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办五公开”工作任务倒排表
序号 |
工作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
完成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5月30日 |
|
2 |
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9月30日 |
|
|
3 |
完成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进入全省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实现平台数据省市县互联融通。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11月30日 |
|
|
4 |
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数据库。 |
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2019年 12月31日 |
|
|
5 |
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12345热线平台的整合联通、数据实时共享。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12345热线办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9年 12月31日 |
|
|
6 |
百个事项“一次办” |
将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围的100个政务服务事项申办材料、表格整合成一套服务指南和一张材料清单。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畜牧水产和农机事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残联、市税务局 |
2019年 6月30日 |
|
序号 |
工作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7 |
百个事项 “一次办” |
依法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同一事项多个环节审批的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关键环节,多个部门审批的改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联合评审。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同上 |
2019年 7月31日 |
|
8 |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涉及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进驻乡镇(街道)实体大厅;涉及法人或专业性较强的政务服务事项分类进驻市、县级实体大厅。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同上 |
2019年 8月31日 |
|
|
9 |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根据“一件事”材料清单负责“一件事”联办事项收件、材料分发。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同上 |
2019年 7月31日 |
|
|
10 |
百个事项“一次办”审批部门负责提供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 |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畜牧水产和农机事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残联、市税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6月30日 |
|
|
序号 |
工作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1 |
百个事项 “一次办” |
整合梳理联办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畜牧水产和农机事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残联、市税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7月31日 |
|
12 |
修订《联审工作程序》《窗口受理标准》及《事项办理实施清单》,出台窗口人员监督考核制度,编制《政务服务简报》。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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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修订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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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业开办 “一日办” |
企业设立登记单位按要求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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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章刻制单位按要求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
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6月30日 |
|
|
16 |
申领发票发放主管单位按要求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
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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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7 |
企业开办 “一日办” |
整合企业开办事项所需材料,以企业登记表为主表,将其他涉及企业开办所需采集的信息整合为附表,一次填报。 |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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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设企业开办专窗,实现并联式办理。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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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实现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一个工作日办结。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9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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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产业项目 “帮代办” |
建立完善产业项目帮代办制度。 |
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2019年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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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帮代办窗口,开展帮代办人员业务培训。 |
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2019年 6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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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百姓事项 “门口办” |
推进公安、民政、人社、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文化、残联、水业等业务入驻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将农村住宅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新农合、新农保、医疗救助、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对象抚恤金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2019年 12月31日 |
|
序号 |
工作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23 |
百姓事项 “门口办” |
在村级便民服务点公布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明确一名村定补干部落实。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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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到村(社区)全覆盖。加大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投放力度,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投放率达100%;有条件的社区适当投放。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 |
2019年 12月31日 |
|
|
25 |
社区便民服务点投放全覆盖,有条件的村适当投放。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同上 |
2020年底 |
|
|
26 |
高频事项 “一网通办” |
梳理高频事项,制定《娄底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目录清单》。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2019年 9月30日 |
|
27 |
政务移动APP上线运行。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 |
2019年 7月1日 |
|
|
28 |
完善市级政务服务系统,完成系统支撑要素建设。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2020年底 |
|
|
29 |
部门权力 事项全公开 |
编制调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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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办事服务 流程时限全公开 |
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全面公开。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
2019年 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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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31 |
事项办理 状态全公开 |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和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受理的事项进行全过程公示,实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经办部门和岗位等信息,实现办理过程全透明。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实时公开 |
|
32 |
效能督查 全公开 |
开展电子监察、明察暗访、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公开督查结果。 |
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优化办)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定期公开 |
|
33 |
办事服务 评价全公开 |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大比武活动。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优化办)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定时公开 定期公开 |
|
34 |
组织保障 |
制定“五办五公开”改革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链,召开动员大会,做好部署安排。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
2019年 5月31日 |
|
35 |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五办五公开”改革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
市委宣传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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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组织社会监督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五办”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定期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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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建立考核体系,纳入市政府当年度真抓实干激励奖励范围,并强化督查督办;综合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电子监察、现场和在线评价等多种方式以及体验办理结果对“五办五公开”定期开展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由企业群众监督评判改革成效和工作成效。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优化办)、市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定期开展 |
|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