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构建投资者保护大格局 落地有声、落地有效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阅读:53次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行了“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主题是“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并讲话,阎庆民表示,通过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机构、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阙波表示,上交所要求中介机构勤勉尽职、履行好尽职调查义务和审慎把关责任,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要求证券公司充分了解客户,提示科创板相关风险,通过发布工作通知、举办培训,开展专项现场检查,严防“垫资开权限”,督促证券公司把好投资者参与科创板交易的首道“保护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王红认为,再强的监管保护无法完全替代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深交所围绕“教育、服务、保护”三方面构建立体化工作体系,筑起投资者自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共炎认为,证券经营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和保护,是责任所在,也义不容辞。

  多位专家表示,这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形成资本市场各参与者尊重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社会氛围,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非常必要。应加强投资者教育、适当性管理以及投资者保护基金方面的作用。同时,应把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应加大投资者风险意识方面的宣传力度,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树立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脚”投票。

  证券时报评论文章称,未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心应该放在改善执法体系、大幅增强市场可预期性上。如果有一天,侵害者知道侵害后果是严重的、高度确定的,投资者受侵害后获得合理补偿和救济的预期是高度确定的,那么,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就达到了令人满意的程度。

  证监会:全面构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

  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行了“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主题是“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与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经营主体、媒体、投资者代表共同启动宣传日活动。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并讲话,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宣布设立宣传日决定。

  阎庆民发表题为《强化责任担当 发挥各方合力努力构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的讲话。阎庆民表示,加强投资者保护是事关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和支持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聚集合力,切实把“大投保”理念贯彻和体现到实践中,使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地有声、落地有效。

  第一,全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是投资者实现投资价值、分享经济成长红利的关键。

  第二,强化交易所和中介机构责任。交易所作为市场交易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的承担者,肩负着为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优化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加强对交易的全程监管,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明确预期。

  第三,有效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惩治就谈不上保护。必须持续净化市场生态,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出重拳、击要害,让新风正气落地生根,让各类市场主体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认真对待投资者权益保护。

  第四,下大力气建设投资者保护大格局。通过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机构、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重点包括,撬动法规制度的“约束力杠杆”。撬动舆论宣传的“传播力杠杆”。撬动教育引导的“影响力杠杆”。

  第五,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改革是破解投资者保护难题的制胜法宝。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发行、交易、退市、信息披露等制度改革力度,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精准做好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力有效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让投资者远离市场乱象。加大科技智能手段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运用,依托“人智”与“机智”的有机结合,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水平。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既要多做让投资者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善谋为资本市场发展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招。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基

  据《中国证券报》,资本市场是一个多元共生的生态系统,投资者是维系整个生态运行的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权威数据显示,资本市场成立以来,全市场累计实现股票融资13万亿元、债券融资17万亿元,交易所累计交易股票金额1000多万亿元。

  专家表示,广大投资者为支持市场发挥融资功能、资产定价、优化资源配置等功能,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分析人士认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史也是投资者的发展史,我国拥有全球数量最多、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队伍由建市之初的10多万人发展为今天的1.5亿。广大投资者的实践和智慧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各项机制不断完善,促进了资本市场各项功能不断健全。新股发行、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公司退市、适当性管理、纠纷解决等资本市场诸多基础性制度的建立健全,都离不开投资者的建言献策和积极参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阙波表示,上交所要求中介机构勤勉尽职、履行好尽职调查义务和审慎把关责任,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要求证券公司充分了解客户,提示科创板相关风险,通过发布工作通知、举办培训,开展专项现场检查,严防“垫资开权限”,督促证券公司把好投资者参与科创板交易的首道“保护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共炎认为,证券经营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和保护,是责任所在,也义不容辞。

  媒体代表、中国证券报总编辑徐寿松认为,专业媒体在提升投资者保护针对性、有效性方面大有可为。一是归位尽责,强化媒体信息供给能力;二是勇于担当,强化媒体预期管理能力;三是积极转型,强化服务投资者的创新能力。

  投资者代表单磊认为,对于没有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和不愿意学习专业知识以及缺乏足够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经营机构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揭示风险、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让他们远离超出其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产品,就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王红认为,再强的监管保护无法完全替代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深交所围绕“教育、服务、保护”三方面构建立体化工作体系,筑起投资者自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具体来说,单磊建议,投资者要加强学习三方面内容。一是专业知识,特别是公开信息解读能力的培养,这是因为,注册制的实施和退市制度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市场的非系统风险,这就要求投资者一定要具有信息解读能力,避免踩上“地雷”;二是风险收益的关系,投资者要知道高收益往往意味着高风险,但高风险不等于高收益,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三是交易方法和投资理念,投资者要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要知道没有人能准确预测第二天的股价走势,避免被忽悠。

  以法治化为核心构建投资者保护体系

  《证券时报》评论文章称,自今年起,每年的5月15日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设立这一宣传日的目的,是在全社会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全面构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牵涉面非常广的工作,它不是一个点,也不止一个面,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立体工程。在这个体系中,既需要发挥法律、行政等公权力的作用,也要求投资者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投资理念;既需要作为资本市场根基的上市公司合法守法,也要求其他各类中介机构各司其职,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既需要在投资者中落实“买者自负”原则,也要考虑制度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源头还是来自其他市场主体,如不诚信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人、拥有资金优势和操纵能力的其他投资者等等。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免受这种侵害,最根本是要有完善的法治,能进行事前的防范和事后的追惩。而中国资本市场法治之不足,既有立法滞后的问题,更有执法体系存在缺陷、执法缺位的问题。例如,过于倚重行政执法,司法执法短板突出,其结果是人为因素突出,可预期性严重不足,市场运行所需要的法治环境不佳,运行成本高。

  所以,未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心应该放在改善执法体系、大幅增强市场可预期性上。如果有一天,侵害者知道侵害后果是严重的、高度确定的,投资者受侵害后获得合理补偿和救济的预期是高度确定的,那么,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就达到了令人满意的程度。

  《中国证券报》评论文章称,让“敬畏投资者”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文章表示,中国证监会将5月15日确定为“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希望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全面构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市场期待,在凝聚市场参与主体合力之下,“敬畏投资者”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保护投资者的制度更加完善,回报投资者的红利更加丰富。

  保护投资者利益更需投资者专业水平的提高。因“羊群效应”“过度自信”等非理性行为,投资者频频入“坑”。对此,一方面,监管部门、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应加大投资者保护宣传力度,营造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另一方面,投资者要自觉强化风险意识和理性思维,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知识学习,选择适合自身产品,不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