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娄底市工信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来源: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656次

娄工信运行〔201940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娄底市工信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科)信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环保局、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娄底市工信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4日

娄底市工信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根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办发电20193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湘安办明电201918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军工、民爆等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工信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狠

抓落实,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全市工信系统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安全生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建国70周年。

二、重点内容

(一)国防科技工业

1、继续推进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深入贯例落实“一办法两指南”加强对硝化、混药、捏合、烘干、加注、电检、储运、试验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定员定量。

2、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做到底数可查、来源可溯、流向可循,坚决防止无“一书一签”的危险物品流向作业现场;完善防静电、防摩擦、防撞击等“三防”措施。

3、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明确归口部门和监管部门,集中排查收集贮存的品种、数量、储存方式、场所,积极与当地环保部门和废物处置单位沟通协调,严禁超量超期储存行为,确保及处置。

4、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深入推进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优化工艺和工程技术方案,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科学安排治理进度,切实提

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民爆行业

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要严格按照《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国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重要部位、重要环节,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制定清单,做好风险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重点内容包括:

12016年以来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检査中已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归零的情况。

2、《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的落实情况。

3、《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的落实情况。

4、《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22018)的落实情况。

5、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的一致性情况。

6、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

7、杜绝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的执行情况。

8、民爆生产线抗爆间室门机安全联锁措施的落实情况。

9、工业雷管生产线钢板防护间防殉爆能力的建设情况。

10、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乳胶基质含水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11、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12、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重点工业企业

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关键工序(环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全面督促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检查并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 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书一签”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20194月底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自査工作组,结合重点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査和治理。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査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例落实;査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具体隐

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査整治;査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査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重大安全隐患。

(二)全面检查(20197月底以前)。4月至6月底,各县市区经(科)信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完成属地军工、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工业企业的全覆盖检査工作。市工信局按照“四不两直”要求,7月底以前组织督査组完成军工民爆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工业企业的全覆盖检查和重点民爆销售企业的抽查。

(三)“回头看”(2019108日以前)。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回头看”,扎实做好风险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不安全绝不生产。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将自査和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上报属地市级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号。市工信局厅适时对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确实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线,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査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査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査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査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减少督查检查为由放松安全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职责权限落实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得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各县市区经(科)信

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427日前报工信局运行科,自行动开始起每月15日向市工信局运行科报送行动情况,每三个月报送行动总结。

联系人:宋凌云;电话:831326213907383576;邮箱:173481892@qq.com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