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全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来源:http://www.hnjxw.gov.cn/eca/view.do?id=8a88808950dfa70f01510e407c51073e      阅读:539次

各市州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靠产业的创新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加大对技术创新成果宣传和推广,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我委决定组织遴选2015年度全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全省工业企业(含中央在湘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所取得,属于《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发展的12大重点产业(具体见附件),对“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创成果。
    二、推荐条件
    凡是在2015年完成的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重大创新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l、技术创新突出: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行业)主导技术和产品,解决了产业(行业)发展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水平属于国内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成果直接为转化为生产力,年度新增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3、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技术创新成果突出,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辐射和扩散能力,能较大提高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推荐办法
    各市州经信委要认真组织做好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的遴选工作,确实把能代表本地区制造业技术创新最高水平和较大产业化规模的技术创新成果推荐上来。重点市要召集本地区重点企业就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申报进行专题布置,组织筛选、论证,省经信委科技处将派人参加。各市州在广泛征集、初评的基础上,确定上报成果并填写《2015年湖南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推荐表》,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表》及附件纸质材料一份(含电子版)报省经信委科技处。对入选的标志性成果省经信委将颁发证书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发布、推介、宣传。
    联系人:李瑞 电话(传真)0731-88955376
    邮 箱:kjcyx123@163.com

    附件:《2015年湖南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推荐表》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