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活动

主办单位:双峰县卫生健康局

承办单位:双峰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活动时间:2022-02-25 08:00 AM ~ 2022-02-25 17:30 PM

活动状态:已结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控中心、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1年1月27日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1号)。《双峰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双卫发〔2020〕15号)的要求,特组织我县职业健康大培训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主办单位:双峰县卫生健康局

承办单位:双峰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双峰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二、培训目的

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行为,增强企业员工健康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提升农民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建设健康企业、健康家园。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采矿、制造、冶金、建材、石材加工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职业健康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遒)中心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健康分管副职,高新区、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控中心职业健康相关人员。

四、培训地点、时间

培训地点:双峰县人民政府行政会务中心1会议室

培训时间: 2022年2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5:30

五、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5号令)等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劳动防护设备安全使用规程,应急救护知识,农民工职业健廉保护,健康企业建设规范等。

六、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走常规化、系统化培训之路,建设职业健康教育基地。人员组织由县卫健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继训实施由双峰县尘肺病防治攻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窒负责。

七、培训要求

(一)职业健康培训系国家强制性培训要求,县卫健局与高新区、各乡镇人民致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人员参训到位,对参训人员须严格考勤,严格考试,拒绝参加培训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二)培训要高标准举办。拟聘请省职业健康知名专家、教授及省职业健康方面的领导。培训考试合格后,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自带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近期彩色冠照。同时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报道。

(三)培训人员无特殊倚况不得请假,如不能参加培训,请书面说明原因。目前还于疫情防控期间,请培训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要主动提供“行程码”“健康码”,相关企业不要选派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的人员。

八、培训班联系人:彭兰芳   联系电话: 19976875799

活动花絮